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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則平、李冠忠、王步強:
一、監事會是股東大會領導下的公司的常設監察機構,執行監督職能。與董事會并立,獨立地行使對董事會、總經理、高級職員及整個公司管理的監督權。
二、監事會遵從維護魯南制藥穩定,保持魯南制藥發展的原則披露信息,也會追究你們為達到個人私利目的,違法披露公司內部信息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法律責任。
三、監事會的職權范圍包括列席董事會會議,對董事會的決議提出異議。監事會有權不認同你三人3月12日董事會決議的效力并督促公司法務通過法律程序予以撤銷。
四、監事會的職權范圍包括可隨時調查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,審閱帳簿、報表和文件;對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和處分的建議。根據監事會已經展開的調查結果表明:張則平、李冠忠涉嫌挪用資金數額巨大;張則平、李冠忠、王步強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大量奢侈物品與字畫;其中有人涉及與公司關聯交易;其中有人涉嫌與外人勾結侵吞外資股股權等相關事實。在上述三人涉嫌違法的情況下,已經無法履行副總經理職責,監事會提議,罷免了你們的職務。依據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條的規定,有涉嫌侵占財產、挪用財產罪的,不得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,監事會據此有依據認為三位涉嫌喪失董事資格。相關的調查結果將視情況確定是否移交司法部門,相信自有公斷。
特此聲明!
魯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
2017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