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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輕人都想干大事,我也不例外。帶著這樣的傲氣踏入職場的大門,剛進門,自尊心就被劈碎了。
一開始是做圖書營銷編輯,一天恨不得能填三十多個快遞單子。心里暗自委屈,我大學畢業,一腔熱血,難道就是來填單子的?
這還不算什么,因為我是部門最小又最新的員工,平時給上司端茶倒水、打雜跑腿的事兒都是我來。猶記得,當時上司讓我每周五去記錄美國一圖書排行榜的前十名,并要求把書名翻譯成中文,發到部門群里。那是我最害怕的工作,我的英語爛得一塌糊涂,不禁納悶為什么要讓我干這個活兒。
于是,每到周五,我就打開各種翻譯軟件,再加上朋友的外援,吭哧吭哧地把書目在下班前做出來。這樣堅持了小半年,直到有一天部門開例會,坐在我后面的姑娘說她專業英語八級。上司恍然大悟,“喔,我記錯了,原來是你啊。”
從此以后,這活兒是不歸我了,但是誰能彌補我內心曾經受到的傷害——上司一個記錯了,我就硬扛了半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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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慢地在職場里待久了,我逐漸體會到,一些小事,還是要做的。因為有些時候,大事輪不到你做,你也沒能力去做。
上周跟公司老總和總編去見某個知名的作家,從見面到結束,大概四五個小時的時間,我說的話沒超過三句,職責就是端茶倒水。
期間,我被太熱的茶壺燙了一下,挺疼的,但是裝作什么事兒都沒有,忍住了。要是平時,不管是在家還是跟朋友、同事在一起,我絕對不會那么淡定。可是場合不同,你就不能太放肆。
平時我在公司也是忙得昏天暗地,一堆堆的事兒,但跟上司出門,我就得勤快點、有點眼力勁兒。大事、急事,都有他們解決,我把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好就行了。
試想一下,如今的上司,難道曾經不會是現在的我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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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學妹剛入職場,跟我抱怨她的直屬領導。她說,“我跟著她是為了學習經驗,結果她什么活兒都讓我干。打印文件、寄快遞、買咖啡……煩都煩死了。”
我去年采訪過一家知名公司的CEO,他說了一個觀點,我一直記憶猶新。他說,很多新人初入職場,總想干大事,對小事很不耐煩,不樂意去做。可是新人們不清楚,細節決定成敗,在領導眼里,你小事都做不好,還怎么做大事呢。
誰都有寄快遞、打車、開電梯門、買咖啡的時候,但這些大多是初入職場時干的活兒。當你剛剛工作,上司讓你干這些小事,是因為他覺得這些事情你可以完成,他不清楚一些需要有能力去做的事情,你是不是拿得下。
如果你想做更多的事情,就必須用自己的能力證明給他看,花費一些時間,得到認可。如果你連寄快遞、打印文件之類的小事都做不好,他還會把重要的大事交給你去做嗎?
父母從小教誨我們,切莫眼高手低。在此我加上一句,我們做事,要力所能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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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事情都不是白做的,只是很多時候,我們必須要從小事做起。
剛工作的時候,我不太會用打印機,掃描、復印合同,那叫一個費勁。光是換紙,就夠我琢磨一會兒的。要是遇上機器卡紙罷工,我便更加手足無措。
后來用得多了,紙沒了,就知道跑去找前臺要。卡紙了,學會了把墨盒拿出來,然后把卡的紙拽掉,再把墨盒放進去,就能繼續打印。
這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,但在當時的公司里,沒有人是不會換紙、修打印機的,哪怕是待了四五年的老編輯,也不例外。這說明,每個人都親力親為過這件小事。等到從這家公司跳槽的時候,我已經對打印機駕輕就熟。來到新公司,有時打印機出現了小故障,同事不會修,還是我去折騰。因為做過,所以我知道處理這些故障非常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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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回想起來,我都不敢相信自己曾做過那么多瑣碎又無趣的事情。
如今,我每天忙著跟作者溝通、談選題、設計封面、想書名、調版式、改稿……而寄快遞、打印文件等瑣事,我還是盡量自己做,只是有時實在抽不開身,只能讓實習生幫忙。
看著實習生做這些小事,我心里暗自發怵——擔心他們會心理不平衡,會跟我曾經想的一樣:“我是來賺錢的,不是每天來做這些無聊的事情的。”
可是,我更相信一個人的悟性。我相信一個人如果稍有領悟,就不會因這些小事把自己否定,把自己看得一文不值。能力和能擔負的事情一定是成正比的,當你某天擁有更多能力去做重要的大事時,你一定會減少很多做小事的時間。
在此,我只想跟職場新人們分享:小事成就大事,要想做成大事,就先沉下心來把小事做好。你當然不是一個跑堂打雜的,你是一匹需要學習充電、進而不斷強大的黑馬。當你充足了電量,擁有了豐富的經驗和技巧,自然有很多重要的事等著你去做。